女方诉讼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起诉方离婚财产分割)
众所周知,在中国,当夫妻财产分配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达成一致时,一般会选择离婚诉讼。那么如何分割女方起诉的离婚资产呢?
1.如何分割离婚资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金】夫妻一方在照顾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承担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对方应当给予赔偿。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百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援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适当援助。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损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收取离婚诉讼律师费的标准
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意见外,大多采用协商收费的方式。一般来说,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具体律师的不同,律师费不同,有些差距很大。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在实施风险代理收费时,应当与客户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规定双方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者比例。风险代理费的最高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规定的目标金额的30%。
第三,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财产会有一半吗?
离婚财产的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和归纳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做法: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一方的独特资产属于其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不平等。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一)离婚可协议或离婚诉讼。
(2)协议离婚后,双方应就离婚、子女抚养、资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并向丈夫或妻子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
(3)如果你不能同意离婚,你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和婚姻破裂证据。
(4)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和负债平分,婚前个人财产和负债归个人所有,但照顾妇女和子女。
对于离婚诉讼,法院一般先行调解,在调整失败的情况下,确定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判决离婚,判决代表夫妻关系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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