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丢失结婚证怎么办(结婚证丢失影响离婚手续办理吗)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都需要携带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在许多情况下,结婚证可能会丢失。离婚方丢失结婚证怎么办?
第一,离婚一方丢失结婚证怎么办?
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发。当事人应当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应当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第二,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根据民政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持公安机关或者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印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持集体户口本中记录其户籍情况的户口本复印件或者盖单位印章办理婚姻登记。
所以,如果女方不能出具户口本,凭当地公安部门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法律规定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异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与子女抚养、资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办理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资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
(5)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状,则应允许离婚。
如果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状,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应当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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