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
根据相关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抚养另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基本费用和费用,不得逃避或放弃抚养责任。那么离婚后抚养孩子应该掌握哪些方面呢?
一.离异后子女抚养问题应该掌握哪些方面?
(一)人民法院在确认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时,应当坚持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充分考虑准备调解或者根据父母双方的育儿条件、父母的思想品德等因素判决离婚案件。
对于有识别能力的孩子(指能独立的).已确定自己的意见),一般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并尊重孩子的意见。
双方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按照我们城市的情况,哺乳期可以掌握为一年。
(三)对于哺乳期的孩子,如果妈妈不愿意抚养,或者没有抚养条件,爸爸愿意抚养,有抚养要求,可以调解或判断孩子是爸爸抚养的。
(四)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应根据子女的日常生活情况确定。.要充分考虑父母的收入状况和当地人的一般生活水平,并做出决定。
根据我市人均生活水平,父母离婚后,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不低于每月70元。如果父母收入低,按照上述标准确实很难支付,在确认子女抚养费金额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在确认父母双方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金额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承担高于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抚养费金额。
(五)抚养费应支付给孩子独立生活。抚养费应按月支付。经协商一致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就支付金额达成协议,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六).期限.方法等都要在裁判文件中确定。离异方以应分得的财产折扣支付抚养费的,也要在裁判文件中确定。
(七)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方因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协议,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
二.法律婚姻但是没有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如果你能离婚并形成法律婚姻,你需要通过离婚登记来消除你们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广义来说,双方主观上都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客观来说,他们有一个事实,他们没有登记结婚登记机关,以夫妻名义同居。狭义上,双方是否有配偶,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
事实婚姻依然存在。自1994年2月1日起,虽然中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会完全拒绝承认事实婚姻,比如刑法中的重婚罪。如果你有配偶,你会和别人有事实婚姻,或者如果你知道别人有配偶,你会和他们有事实婚姻。即使你没有登记民政部门的婚姻,你仍然可以被称为重婚。
三.儿童继承财产需要哪些程序?
(一)手续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地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第二,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凭证;
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
4.继承人身份证件;另一份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要提交的材料:被继承人立下的遗书(遗书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书暂不选择,因为其真实性无法确定)。
(三)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遗嘱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法定继承的遗赠.继承不同的遗嘱,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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