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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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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0天离婚要退还彩礼吗(彩礼退还原则)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03 09:42:50点击:324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领证20天,原则上不需要退彩礼。但是,如果付款人因彩礼而生活困难,他有权要求退款。根据证据责任分配原则,付款人应当对自己生活困难的原因负责证明。

结婚20天离婚要退还彩礼吗(彩礼退还原则)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领证20天,是否需要退换彩礼?

  该女子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领证20天,符合条件需要退换彩礼吗?

  离婚时双方的彩礼退款是有法律依据的。彩礼退款的判决应以付款人因彩礼而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获得的资产不能保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这是绝对困难的。确实,生活困难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付款人为缔约婚姻,全家人共同借钱,导致家庭负债较多;

  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家庭成员中的严重疾病;

  其它突发事件使家庭生活变得困难。

  第二,怀孕期间离婚,女方能否领取生育金?

  怀孕期间离婚,若所在单位购买生育保险,女方可领取生育费。

  第五十四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就业的员工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一)生育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计发生育津贴。

  第三,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可以登记吗?

  孩子在怀孕期间可以登记。

  只要你有出生证明,有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孩子出生后户籍是落在男方还是落在女方户籍上,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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