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离不掉(缺席判决流程)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当事人提起的诉讼通常是一方不按规定出庭,那么你知道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离不开吗?
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离不掉?
(一)被告经传唤拒绝出庭。
被告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半途而废,可以缺席判决。
但是,如果是关于赡养、照顾、扶养义务和不出庭,就不能查明案件,可以拘传被告。
(二)被告一方失踪
一方失踪要求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的爱情淡化,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大多判决离婚。然而,夫妻一方已经失踪。法院如何通过传唤被告来判决离婚缺席?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使用公告交付程序来实现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交付60天的公告期满后,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能缺席判决。然而,公告交付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被送达人失踪的证据证明;
2、没有证据证明被送达人失踪,但法院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诉讼文件送达被送达人。
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庭抚养权归谁所有?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诉讼中,60%左右的案件都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收集相关有益的证据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取证的基本条件。
通过比较分析双方的基本条件,突出有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环境、收入、居住条件、学历、性格涵养等。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没有太大的区别,比如工资收入和教育水平,也不代表没有区别。比如一方的思想素质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非常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素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取证的基本条件。
很多时候,真正照顾孩子的通常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儿童,他们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建议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重要方面。
(三)儿童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取证
处理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离学校近,或者生活社区完善,最有利于孩子的入学和生活。当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概率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要的。
孩子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在处理育儿问题时,法院会认真听取10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做笔录。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尤为重要。
10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完美,对离婚的意义和后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虽然这会对他们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对他们成长最有益的一方的补救。
(五)考虑到法官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在抚养孩子方面,辩论时,重点关注孩子判断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中心原则。例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第一,孩子的年龄。依据《民法典》(2021.1.1有效)及其相关规定,2岁以下儿童一般由女性抚养;在幼儿期和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决女方抚养孩子的概率会相对较高。
第二,从孩子的性别来看。如果孩子是女生,年龄近十岁,法院更有可能在同等条件下被判女方,因为女方在指导孩子青春期方面更有经验。
第三,从双方的经济实力来看。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为孩子提供更好的育儿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归为收入较高的一方。
第四,从孩子一贯的成长环境来看,比如孩子一直被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个房子里,学校在房子周围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第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样才能离婚?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申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离婚或者资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建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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