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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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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应该去哪里诉讼离婚(异地离婚条例)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16 10:07:59点击:253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我们想离婚时,双方需要一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证。那么离婚应该在哪里诉讼呢?

  一是异地应该去哪里诉讼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不经常居住的。”

异地应该去哪里诉讼离婚(异地离婚条例)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一)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且不愿意回到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只能到当地起诉法院判决离婚;

  (二)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同一城市,可以由一方在本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一方在外地但居住不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其原居住地或者结婚登记地起诉法院要求离婚。

  第二,诉讼离婚可以在网上起诉吗?

  不行,离婚只有两种法律手段,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而且诉讼离婚只能到法院请求立案,才能诉讼离婚。

  参照法庭起诉离婚程序:

  (一)诉状;(一)诉状;

  (二)身份证;

  (三)结婚证明;

  (四)户口簿;

  (五)儿童出生证明;

  (六)有关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审查结束后,立案庭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将通知原告批准立案,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立案工作完成。

  法院将安排双方对案件进行调解,对未能调解的离婚诉讼进行审判。开庭前,法官会通知双方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开庭时,原告被告必须携带所有诉讼材料,并携带证据原件进行离婚诉状。

  三是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一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办理。协议离婚,双方或一方居民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结婚登记管辖按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双方或一方居民户口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双方或一方居民户口的结婚登记。

  (二)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在辖区内对外登记一方居民户口,并登记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和华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殊区域居民结婚登记的机关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住在同一个地区,并且住了一年以上,或者双方都离开了居住地,另一方在另一个居住地住了一年以上,其中一方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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