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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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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领养关系(解除领养关系条件)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16 10:10:48点击:304

  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原因想和收养的孩子解除关系,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消除收养关系呢?去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第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消除领养关系?

  (一)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者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要求消除的原因,并听取被收养人的建议,决定是否允许消除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由于养父母没有尽到养育的责任,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予以消除。

  (三)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存在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当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与收养人达成协议时,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领养关系(解除领养关系条件)

  (四)如果养父母发现收养的孩子有生理缺陷或其他疾病,一般不会消除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孩子。但是生父母在送养的时候故意隐瞒的。可以消除。

  (五)养父母与成年人养育子女的关系恶化,继续共同生活确实不利于双方的正常生活。如果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一般可以允许消除。

  当收养关系消除后,养育孩子由养父母抚养长大,独立生活,但如果养父母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养育孩子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如果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可以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育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如果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不予赔偿。

  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未成年人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将得到恢复;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获得双方的一致同意,以恢复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去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在不同的前提下,需要去不同的地方解除收养关系。

  (一)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如果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同意解除收养关系。达不到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领养关系能消除吗?

  领养关系可以消除,领养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的除外,年满十周岁的孩子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消除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如果送养人和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父母和成年人的关系恶化,他们不能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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