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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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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行使需要对方同意吗(父母探望权)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06 09:48:13点击:457

  不需要对方同意行使探视权。这是法律权利。监护人只获得了抚养权,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不会改变,有抚养权的一方还需要承担自己的协助义务,约定好探视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阻止对方与孩子见面。

  首先,探视权的行使需要对方同意吗?

  不需要对方同意行使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的行使需要对方同意吗(父母探望权)

  探望权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身份权。但在强调父母探望权的同时,探望权作为父母护理权的内容也不容忽视,主要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因此,作为未成年子女,他们应该享有探望父母的权利。作为成年子女,他们应该承担探望老年父母的义务。未成年子女虽然没有完全独立的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但有一定的意识和情感,能够本能地识别父母的关心。

  探望儿女的主体是否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

  目前对探望儿童的主体是否保护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术界也存在争议,但从法理和情感上来说应该包括在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因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一定环境下被抚养,外祖父母被抚养。

  第三,不执行探视权是犯罪吗?

  不执行探视权不是犯罪。如果孩子的父亲在离婚后拒绝履行抚养费等责任,对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义务。然而,探视的权利是不同的。这只是父母的权利,不是责任。如果一方离婚后不看孩子,虽然会受到道德谴责,但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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