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对方不同意怎么起诉(诉讼离婚流程)
想离婚的对方不同意起诉的方式是准备好离婚起诉等材料,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如果离婚的对方不去法院,他们将缺席审判。
想要离婚的对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希望离婚对方不同意以下诉讼方式:
当事人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转移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告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天内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如果原告拒绝接受判决,他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诉讼离婚的过程
诉讼离婚的过程如下: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
法庭应先进行调解;
调解有效,终止审理;
如果确定夫妻关系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如果写起诉书确实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会记录下来,告知对方。
三是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居住地可以由原告居住地管辖:
对被囚禁的人或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出的离婚诉状。
对于那些失踪或宣布失踪的人提出离婚诉状。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出的离婚诉状。
如对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可到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非军人向军人提出离婚诉状,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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