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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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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子女怎么办(无效婚姻的处理程序)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9:00点击:297

  现实生活中,对于夫妻间的夫妻关系,通常会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况,那么你知道无效婚姻儿女的处理是什么吗?

  一是处理无效婚姻儿女?

  婚姻宣告无效时,相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当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并按照《婚姻法》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参照离婚后子女抚养条目)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如果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上诉。在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中出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父母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接受非婚生子女。

无效婚姻子女怎么办(无效婚姻的处理程序)

  二是无效婚姻儿女是否要承担赡养义务

  无效婚姻儿女必须承担赡养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九条(2021年1月1日实施)依据《民法典》 孩子应该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要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停止。

  赡养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要强迫老年人搬迁条件差的房子。老年人拥有或出租的房屋不得被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占用,产权或租赁关系不得擅自变更。老年人有自己的房子,赡养人有维修责任。

  (二)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所不及的劳动。

  (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干涉老年人的离婚、再婚和婚姻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婚姻的变化而被清除。

  (四)孩子不仅要赡养老人,还要尊重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当他们年老、虚弱、病残时,他们应该得到适当的照顾,这样他们才能在感情上得到安慰,享受晚年。

  如何分割婚姻无效财产?

  无效婚姻资产的分割:无效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资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失败,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由于无效婚姻没有婚姻的法律认可,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只能视为一般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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