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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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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状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诉讼离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21 09:32:48点击:297

  离婚诉状的基本条件包括当事人自愿离婚、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原告主动提出离婚主张、被告明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

  离婚诉状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离婚诉状的基本条件如下:

  当事人双方都有结婚证。

  2.提到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提起,其他任何第三方都不能作为起诉当事人提起诉讼。例如,双方的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向丈夫或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状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诉讼离婚)

  提及诉讼离婚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及诉讼离婚。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委托律师离婚诉状,本人不能到场吗?

  离婚诉状委托律师,我不能不在场。如果离婚诉讼当事人不能表达意思,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委托全权代理人,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庭解释自己的想法。比如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是否同意离婚,资产是否分割,涉及当事人的个人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法院才能依法办理。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不能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是一审终审吗?

  离异诉讼并非一审终审。离异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的规定,对民事诉讼进行审理,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164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提出上诉,并根据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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