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标准如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30 09:44:37点击:325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都要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你知道离婚纠纷的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吗?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标准如何?

  (一)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

  离婚时,有些案件会遇到股票分割和分析生产的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的方法是双方先协商价格标准。如果协商失败,法院在查明具体数量后,确定一个标准日的价格转换为rmb分割。如果很难按照市场价格分配,人民法院可以按比例分配数量。

  二是夫妻在公司的出资如何分割?

  这不仅是婚姻法可以解决的问题,也是法院在实际处理中要参考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都是股东。双方可以在协议股东权益金额或者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第二,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解释(2)十六条规定:

  1、夫妻双方同意向股东的配偶出售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超过一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份额价格等事项达成协议后,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出让,但愿意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出资份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出资所得资产。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出让,不愿意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出资份额的,视为同意出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处理涉及公司股权的离婚诉讼需要很长时间和精力,涉及的法律关系也很复杂。此外,法院的判决必须等待公司股东的决议。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很难掌握,但这是长济律师发挥作用的地区。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标准如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三是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划分?

  这与公司股权处理基本一致。但由于《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同,特别是《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份只能转让,不能抽取资金,合伙企业可以退还合伙资金,因此允许合伙人一方退出合伙资产,法院处理退出资产。这与公司股份处理不同,其他要点相同。

  (四)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开设独资企业,人民法院在独资企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在评估企业资产后,由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在双方竟价的基础上,由获得公司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审理将被暂停,公司将被告知双方清算并注销。如果有资产,将按共同分割。

  (五)婚前租用公房,婚后房改为产权房处理。

  不管产权证上记载的是哪一方的名称,都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对房屋现价存在争议的处理(六)

  由于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都要房子,法院组织竟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有关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竞拍或者转让,法院再次处理。

  (七)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或未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财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不得告知当事人申请暂停审理,待产权证发放后再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然后产权证下来,然后争议方会另行起诉法院处理。

  (八)父母为夫妻买房出资的认定。

  1、在结婚登记之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予;

  2、婚姻登记后,出资视为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婚前债务(九)

  一般而言,婚前债务由婚前借款人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借款人对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除外。

  (十)夫妻一方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入的债务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除非对方能够证明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十一)礼金

  第二,法律规定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2021年1月1日起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异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资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资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

  (5)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状,则应允许离婚。

  如果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状,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应当允许离婚。

  离婚过错方的资产如何分割?

  对于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过错赔偿,最终金额由法院根据受害方的过错情况、程度和对无过错方的影响综合确定;同时,夫妻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受害方少分,少分的比例和金额也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5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