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失效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规定,任何一方继承的财产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想法。如果你有遗嘱,你应该先遵循遗嘱的内容。如果你没有遗书,你继承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无效呢?
第一,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无效?
(一)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
《民法典》规定,代理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多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见证人。此外,口头遗嘱必须在紧急情况下完成。紧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嘱的,应当签署书面遗嘱或录音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无效遗书涉及财产依法继承的规定。
(二)主体不符合法定程序。
遗书和其他民事行为一样,对法律主体有一定的要求。《民法典》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遗书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是基于立遗嘱人会有效表达意思的前提。侵权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没有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产生有效的表达意思,因此不具备签署遗书的能力。遗嘱人是否具备遗书能力的确定以遗嘱人签署遗书时为准。
遗书的对象存在缺陷,导致遗嘱无效。
由于遗书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如果遗书中涉及的资产有缺陷(即包括实际损害和权益缺陷),遗书中涉及的资产自然不会造成遗书人希望在遗书中实现的法律后果。实际的损害很容易理解,就是遗书要处分的东西已经丢失,不会存在,自然也不是继承的问题。
(四)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遗嘱无效。
最常见的是,《民法典》规定的遗书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如果遗书违反了这一规定,遗书中应保留的重要份额的处分将无效,法院将首先划定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有份额。然后处理剩余部分参考遗书确定的分配原则。
第二,民法增强了哪些遗嘱形式?
《民法典》(2021.01.01)增加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的形式。
打印遗嘱是指应当有多名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书的每一页上签字,标明年、月、日。这些额外的设置主要来自时代的变化。
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民法典》(2021.01.01起效)对形式要件进行了补充,加强了“录像”的方式。遗书通过录音录像签署的,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名称、肖像、年、月、日。视频方式的补充体现了我国立法与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步性。
第三,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有遗书按遗书进行,无遗书的,按以下顺序继承财产:
第一个顺序:配偶,孩子,父母;
第二个顺序: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使用范围为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财产相关部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
(5)遗书未处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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