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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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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看望孩子怎么起诉(探视权)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4-11 09:52:21点击:309

  离婚后不去看望孩子的起诉过程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提交诉状及相关材料,经法院批准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庭审判。停止看望权益的条件是看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严重疾病可能危害儿童健康。

离婚后不给看望孩子怎么起诉(探视权)

  离婚后不给看望孩子怎么起诉?

  离异后不对看望儿童的诉讼程序如下: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提交诉状,注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

  法庭在收到诉讼后七天内立案;

  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终止审理;

  调解无效的,法院将组织合议庭审理。

  第二,停止看望权益的条件

  停止看望权益的条件:

  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危及子女健康;

  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犯罪,损害儿童利益;

  探望权人与子女的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其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帮助子女。

  当事人同意行使看望权益的方式和时间;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或母亲看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停止看望;停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看望。

  第三,探望权小孩可以自行拒绝吗?

  孩子可以拒绝探望。根据司法解释,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父母等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的法定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清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无论是父母还是母亲。

  离异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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