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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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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离婚能不能少分资产(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4-12 09:37:13点击:341

  现实生活中,造成离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方出轨造成的离婚事件不在少数,相关法律法规也备受关注,那么你知道一方出轨离婚能不能少分资产?

一方出轨离婚能不能少分资产(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方出轨离婚能不能少分资产?

  结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定会导致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多分少分。但是,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协议优先的原则,尊重离婚双方的个人意愿。如果协商失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双方共享婚姻财产,享有同等权利,并承担同等债务;

  (二)要适度照顾孩子和女性的利益,适度给缺点的女性加分,充分考虑未成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重点考虑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所需的费用;

  (三)应从有益方便生活的原则出发,一般情况不能损害共有财产的效用和价值。比如汽车、房地产等不可分割的财产可以对价补偿;

  (四)应遵循不能乱用的原则,分割的资产必须属于当事人双方,不能分割公共财产或我国集体所有财产;

  (5)如果一方资产在共同生活中遭受损失,另一方可不予赔偿。

  第二,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三,我国民法典如何判断出轨?

  (一)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异性发生性关系。

  (二)严格来说,出轨并不属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可以要求赔偿的错误行为(1)、重婚的;2、与他人同居的配偶;3、家庭暴力的实施;4、虐待和抛弃家庭成员的人),虽然对无过错方明显不公平,但如果使用第四十六条维权(请求赔偿),法律支持还不够硬。

  (三)虽然出轨不纳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可以要求赔偿的过错范围,但出轨有外遇是违法的(违反《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人,爱护年轻人,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或者不忠行为。违法和不忠是过错(法律转换关系)。

  (四)关于夫妻不忠行为,一般称为“婚外恋”或“出轨”。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私通、同居、重婚。

  1、私通:指偶尔与异性发生关系的行为。

  关于私通的法律后果:中国现行婚姻法在46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没有将私通纳入,即对私通行为一方提出的损失赔偿主张没有过错方针,严格来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考虑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适度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的一方适度减少资产分配。

  2、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释将其定义为“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同居的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侵权人是受害者,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理论上,除了少分或不分资产,还有赔偿个人财产的概率。

  3、重婚:有配偶的人以夫妻的名义和别人住在一起,身边的人也认为是夫妻,构成重婚罪;此外,如果你知道别人有配偶,也是为了上述行为,也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重婚罪的构成除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外,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民事上离婚时仍可主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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