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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状中,另一方藏匿资产该怎么办?有哪些防范措施?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3 01:47:49点击:358
在离婚诉状中,另一方藏匿资产该怎么办?有哪些防范措施?
【离婚纠纷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要求,离异时,一方掩藏、迁移、卖掉、损坏夫妇夫妻共同财产,或仿冒负债妄图侵吞另一方资产的,切分夫妇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掩藏、迁移、卖掉、损坏夫妇夫妻共同财产或仿冒负债的一方,能够 少分或不区分。离婚之后,另一方发觉有以上个人行为的,能够 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要求再度切分夫妇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检察院对前述要求的防碍是民事诉讼的个人行为,按照民诉法的要求给予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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