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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2008年离异,那时候彼此关联搞得很僵,最终商议不了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26 01:38:16点击:453
我与妻子2008年离异,那时候彼此关联搞得很僵,最终商议不了,是根据诉讼离婚的。因为孩子幼年,人民法院将孩子抚养权给了妻子。
今年初老婆生病,我要去探望了一下,彼此关联有些缓解。我那时候明确提出她的状况不宜抚养孩子,期待能将小孩的孩子抚养权交到我,我愿给与她一定的赔偿,与此同时不用她付款赡养费,她答应了。
因此我和她签署了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将以上內容写到协议书里。可是我内心一直有点儿不踏实,由于当时孩子抚养权难题终究是民事判决的,判决里有记述。
我想问一下离婚纠纷律师,大家如此的协议书是不是正规合理?妻子能不能悔约不予认定? ——老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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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老婆生病,我要去探望了一下,彼此关联有些缓解。我那时候明确提出她的状况不宜抚养孩子,期待能将小孩的孩子抚养权交到我,我愿给与她一定的赔偿,与此同时不用她付款赡养费,她答应了。
因此我和她签署了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将以上內容写到协议书里。可是我内心一直有点儿不踏实,由于当时孩子抚养权难题终究是民事判决的,判决里有记述。
我想问一下离婚纠纷律师,大家如此的协议书是不是正规合理?妻子能不能悔约不予认定? ——老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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