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彼此协议书变动孩子抚养权关联
编后语:新闻晨报特聘
我来自江苏省,和前任老公于2009年1月22日离婚调解,承诺小孩归男性养育,房地产也归男性,男性必须帮我六万元赔偿金,每一年2万, 三年内付清,但是到现在他一分钱也没帮我。2009年7月大家又写了一张协议书,房屋与儿子帮我,我补助他钱,不清楚这协议书是否有法律认可?如今小孩子要与我日常生活 (前任老公无稳定工作,收益比较有限,而且没空照看小孩,转给其爸爸妈妈照料),我的各层面情况都比他好。如今小孩转校到我这,我想根据哪些方式能尽早争得到小孩的孩子抚养权?--王女士
【解释】
最先,你所提及的协议书的法律认可难题,需看协议书自身的內容,若是两方真实性意思表示,不会有法律法规的失效、可撤消等情况的,一般 评定为合理。
次之,你能提起诉讼至人民法院规定抚养权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要求,一方规定变动孩子抚养权关联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应予以适用。 (1)与孩子一同生话的一方因患比较严重病症或因残废无法持续养育孩子的; (2)与孩子一同生话的一方不绝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儿女个人行为,或其与孩子一同日常生活对儿女身体健康确实有不良干扰的;(3)十岁之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日常生活,该方又有养育工作能力的; (4)有其它书面通知必须更改的。爸爸妈妈彼此协议书变动孩子抚养权关联的,应予以准予。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znjf/1719.html
- 上一篇:上海卫生部门调研 《出生医学证明》领取表
- 下一篇:儿女是不是有权利规定抚养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