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归属(一文详细介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归属?关于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达成了共识,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由双方自行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由夫妻一方抚养,或者由双方轮流抚养。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那么就要看离婚诉讼时法院对此如何判决和裁定。
下文为大家介绍: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抚养权时的裁量因素和有关抚养权的注意事项——
一、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抚养权时的裁量因素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会参考孩子年龄、夫妻双方身体情况、经济情况、抚养意愿等综合判断孩子更适合由哪一方来抚养。
1、孩子年龄:一般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法院会酌情考虑让孩子跟随母亲生活;而对于年龄较大(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也会参考孩子本人意见。
2、夫妻双方身体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夫妻一方是否患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疾病,比如孩子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一方。
3、夫妻双方经济情况:为了孩子的教育和健康成长,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也是法院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4、抚养意愿:如果孩子想跟随母亲生活,同时母亲有抚养能力但却拒绝抚养,而父亲一方要求抚养小孩的,那么法院也会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一方。
二、有关抚养权的注意事项
1、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和抚养义务并不是一个概念。
不论孩子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双方都必须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了夫妻一方,那么另一方也需要定期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变更,不过相比于诉讼离婚时争取抚养权来说,通过诉讼主张变更抚养权的难度会更大一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形例外: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以及因其他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情形下,可随父方生活。如果父方对于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主张抚养权,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前述情形。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znjf/4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