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给(离婚抚养费标准2021多少钱)
案例
李某和王某于2017年结婚,2018年王某生下一个女儿,为了照顾女儿,夫妻二人2019年在市区买下一套房子,后来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时李某考到女儿年纪尚小,主动将女儿让给王某抚养。协议中规定房子归王某,王某给李某50万元补偿,李某每个月给女儿生活费1500元。但是这50万元王某一直都没有给孟李某,李某以此为由也没有给过女儿生活费。现在前妻王某因李某不支付女儿生活费而将其起诉至法院。请问,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计算?
【法律解析】
李某不能以王某未支付50万元补偿金为由而不履行他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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